附件.zip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180385),现对信息化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C(GG)2018006JQT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室外LED综合信息显示屏10㎡,LED电源3台,屏体框架及外装饰1套,控制系统1套,视频拼接处理器1套,窗口扩音1套,同步录音录像设备8套,双屏智慧审判电脑50台,打印机20台,传真机5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9995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
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竞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竞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18年 3 月 26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年 3 月 28 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贵港分部(贵港市世纪花园B栋B9号);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竞标人应于2018年3月29日9时30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719 0142 3310 201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 9 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贵港分部(贵港市世纪花园B栋B9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8年 3 月 29 日 9 时 3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贵港分部(贵港市世纪花园B栋B9号),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地址:贵港市覃塘镇中山路7号
联系人:杨刚 联系电话:0775-465032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贵港市世纪花园B栋B9号
项目联系人:苏诗韵 联系电话:0775-4568578
3.监督部门: 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0775-4721505。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ggcz.gov.cn/)、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上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