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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贵港市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

发布于:2015-07-15 09:03:00 | 文章来源: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桂建质﹝2015﹞ 1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5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暨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中,贵港市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西建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3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

    现经整改后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恢复上述3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