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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情况的通报(桂建管[2015]57号)

发布于:2015-07-23 09:41:23 |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桂建管〔2015〕5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2015年上半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据7月7日统计,截至6月30日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作出动态扣分记录6056条,比2014年上半年增加了2267条,增幅为60%。其中,2015年第二季度共作出动态扣分记录4129条,比2014年第二季度增加了1575条,增幅为62%;比2015年第一季度增加了2202条,增幅为114%。全区各地对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制度的执行力度明显加大。

    二、各地执行情况

    全区14个设区市(含县、市、区),按扣分记录从高至低排名分别是:南宁市(1456条)、梧州市(618条)、防城港市(516条)、柳州市(445条)、来宾市(408条)、玉林市(391条)、桂林市(360条)、贵港市(356条)、北海市(346条)、河池市(321条)、百色市(303条)、贺州市(234条)、钦州市(204条)、崇左市(98条)。其中,南宁、柳州、梧州、北海、防城港、贵港、百色、贺州、河池、崇左等10个市所辖县(市、区)已全部实施了动态扣分。在全区第二季度开展建筑施工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背景下,与2015年第一季度相比,扣分记录大幅增加的地区有南宁市(增加880条)、梧州市(增加242条)、来宾市(增加238条),予以表扬;扣分记录不增反减的地区有钦州市(减少20条)、崇左市(减少2条),予以批评。

    全区14个设区市(不含县、市、区),按扣分记录从高至低排名分别是:南宁市(1073条)、柳州市(288条)、梧州市(231条)、防城港市(210条)、北海市(135条)、玉林市(120条)、桂林市(92条)、贵港市(71条)、钦州市(62条)、贺州市(62条)、来宾市(46条)、崇左市(38条)、河池市(35条)、百色市(30条)。与2015年第一季度相比,扣分记录大幅增加的地区有南宁市(增加831条)、柳州市(增加134条)、北海市(增加121条),予以表扬;扣分记录不增反减的地区有梧州市(减少39条)、百色市(减少8条)、贵港市(减少5条)、钦州市(减少4条),予以批评;对上半年扣分记录少于50条的百色、河池、崇左、来宾等4市特此批评。

    全区实施扣分的县(市、区)按扣分记录从高至低排名前10名的分别是:合浦县(211条)、象州县(172条)、岑溪市(160条)、藤县(149条)、平南县(126条)、北流市(121条)、防城港市港口区(109条)、横县(103条)、防城港市防城区(97条)、武宣县(91条),予以表扬。

    上半年全区扣分记录为0条的县(市、区)共有4个,比第一季度大幅减少了23个,仅占全区96个县(市、区)总数的4.2%,分别是:桂林市兴安县、钦州市钦州港区、玉林市玉州区、来宾市兴宾区,对以上4个县(区)予以批评。特别是对玉林市玉州区(连续6个季度为0)、来宾市兴宾区(连续6个季度为0)、钦州市钦州港区(连续4个季度为0)等3个地区予以严重批评。

    全区上半年扣分记录少于25条的县(市、区)共有47个,占全区96个县(市、区)总数的49%,分别是:南宁市青秀区(1条)、上林县(1条)、马山县(10条)、隆安县(21条);柳州市柳江县(12条)、融水县(12条)、鹿寨县(14条)、三江县(15条)、柳城县(24条);桂林市兴安县(0条)、龙胜县(5条)、全州县(9条)、平乐县(11条)、阳朔县(15条)、荔浦县(15条)、灵川县(17条)、永福县(23条);防城港市上思县(11条);钦州市钦州港区(0条)、钦北区(15条);贵港市港南区(19条);玉林市玉州区(0条)、福绵区(4条)、博白县(13条);百色市那坡县(7条)、右江区(8条)、西林县(9条)、隆林县(13条)、乐业县(15条)、田林县(19条);贺州市八步区(10条)、钟山县(20条);河池市凤山县(7条)、南丹县(9条)、天峨县(15条)、都安县(19条)、金城江区(24条)、宜州市(24条);来宾市兴宾区(0条)、金秀县(21条);崇左市凭祥市(2条)、宁明县(6条)、天等县(8条)、大新县(9条)、江州区(10条)、扶绥县(11条)、龙州县(14条)。对以上47个县(市、区)予以批评。

    三、执法人员工作量情况

    2015年上半年签发扣分通知书数量排名前10位的执法人员分别是:南宁市覃兴朝(185条)、南宁市农一宁(170条)、南宁市唐养翼(164条)、南宁市黄健(158条)、南宁市李彬(148条)、象州县韦智(146条)、南宁市曾盈(137条)、梧州市唐华雄(117)、南宁市许星光(116条)、贵港市平南县杨志勇(112条)。对以上10名执法人员予以表扬。

    四、超分处理情况

    上半年,共有1名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1名总监理工程师超分,我厅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公开。

    五、特殊处理

    (一)鉴于桂林市兴安县已经连续两个季度不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制度,现责成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厅作出书面检查,分析原因,提出措施,限期改正。

    (二)鉴于玉林市玉州区、来宾市兴宾区、钦州市钦州港区等3个地区长期不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制度,我厅决定暂时关闭上述3个地区在“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权限。上述3个地区需要重新开通用户权限时,应向我厅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我厅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开通。

    附件:各市2015年上半年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情况统计分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