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6〕2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2014年10月7日,由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7标动物园站至鲁班路站区间在进行盾构设备开仓换刀作业期间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名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00万元。该事故发生在国庆黄金周和第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举办期间,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事故发生后,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瞒报行为。为督促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做好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厅于2014年10月31日下发了《关于暂停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标资格的通知》(桂建管〔2014〕86号),从即日起暂停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和承揽新业务的资格。
2015年5月7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南宁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土建7 标“10.7”掌子面坍塌较大事故调查结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5〕133号),对该事故进行了结案批复,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理决定,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有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人员有10人,给予其他行政处理或处罚的人员有3人,建议处理的单位有6个。我厅已根据法定职能及权限,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罚(处理)。2015年10月底,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鉴于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落实了对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该企业也按照事故结案的有关要求完成了整改,因此,我厅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和承揽新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