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桂建设〔2016〕10号
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我区工
程勘察设计统计季报报送情况的通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5〕60号)精神,我厅于
一、季报报送情况
2016年第一季度,我区应报送季报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为398家,已报送的有388家,未报送的有10家,上报率为97.49%。在已报送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中,能按规定在第一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工作的有343家,占已报总数的88.40%。
在此,对未报送2016年第一季度季报的10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1),同时将逾期报送的45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名单也一并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报送情况看,2016年第一季度季报的报送情况总体上好于去年同期,上报率有很大的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仍有部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季报,一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多次催促才迟迟上报。
(二)一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填报不够认真,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也不严,造成数据错漏较多。
(三)一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统计人员未相对固定,人员更换频繁,且未做好交接工作,致使统计人员对报表的统计指标、填报要求不熟悉,从而影响了报表的填报质量和按时报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从2016年第二季度起,我厅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不按规定报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还将作不良记录1次,记入该单位的诚信档案并在广西勘察设计网等网站予以公告;对有两次以上不良记录的单位,将进行重点监管,并根据有关管理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
(二)请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认真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固定;积极安排统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确保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报送质量。
(三)今后,我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如果在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内自动终止勘察设计资质或者在资质有效期到期后,不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的,请及时向我厅提出注销资质申请,以便进行相关统计及管理。
(四)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尤其是受到通报批评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动态监管,对有不良行为或已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我厅,以便我厅依法处理。
附件:⒈ 未报送2016年第一季度季报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⒉ 逾期报送2016年第一季度季报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1日
附件1
未报送2016年第一季度
季报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