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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扩建工程建筑垃圾外运计价问题的复函

发布于:2017-04-11 10:56:52 | 文章来源:  | 作者:广西造价信息网 | 已浏览

 桂造价函〔2017〕15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建筑垃圾外运计价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中仅考虑将建筑垃圾清运到建筑物周边2m以外的施工现场费用,未考虑将建筑垃圾从施工现场再运至弃置地点的费用,若该工程发生建筑垃圾外运且无合同文件约定,应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签证计价。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