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2010年建筑技术政策——建筑勘察技术政策
发布于:2003-04-21 00:00:00 | 文章来源:广西造价信息网 | 作者:广西造价信息网 | 已浏览次
建筑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先行和保证,是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与水环境工程等专业组成。建筑勘察要为工程建设的规划、选址、设计、施工、运营以及建筑环境的保护与治理等环节,提供基础资料和监控保障,以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获取最佳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一、任务和目标 1. 深化勘察体制改革,在技术与劳务逐步分离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以知识。信息为主要产品的知识密集型、信息型勘察产业,完善岩土工程体制,并逐步使我国建筑勘察进入国际市场。 2. 增强勘察成果的产品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勘察与设计。施工之间的有机结合,大力提高为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所需的勘察产品的可信赖度和使用价值,使勘察产品的品种和质量赶上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 3. 大力提高勘察行业的整体素质与活力,优化专业结构和人才结构,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广泛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强化科学管理,逐步实现勘察技术与管理现代化。 4. 加强勘察科技攻关,要在专业基础理论研究和实用技术开发领域方面有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扩大国内外学术交流,使我国勘察科技成果走向世界。 二、技术政策 1. 工程测量专业 (1) 促进测绘技术与手段的更新换代。普及电子测量仪器、电子计算机,广泛应用卫星大地定位和遥感技术,发展大比例尺地面和航测数字制图技术与数据库技术,全面提高控制测量与地形测量水平。 (2) 进一步发展大型、高耸、精密、地下及其它特殊工程的测量技术,提高工程的施工、安装和变形测量水平,积极研制与应用光、机、电相结合的自动化测量仪器,发展与应用激光测量、近景摄影测量和现代数据处理技术,提高测量成果的精确度和可靠性。 (3) 开拓测绘技术在建筑业各相关领域(或专业)的应用面。开展在环境监测与整治、古建筑及文物的保护与维修、建筑制品检验评价、土地利用、房地产划分、地籍管理、园林及雕塑造型设计等方面的测绘业务及有关技术与手段的开发应用研究。 (4) 应用计算机技术。加强测绘产品与成果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测绘工程要为工程设计提供直接用于计算机辅助设计的数字产品和各类空间基础信息,并积极参与建立为建筑业发展所需的各种专业、各种类型的应用和管理信息系统。 (5) 加强工程测量理论及方法的综合配套研究与开发。在重点完善现有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数字制图系统的基础上发展与完善我国的工程应用遥感、卫星大地定位及地理信息系统一体化的技术体系。 2. 岩土工程专业 (1) 提高钻探、取样和测试的质量,确保勘察资料和各种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适用性。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钻探、取样和测试标准。积极开发功能强、性能好、智能化、质量可靠的原位测试、现场监测及桩基测试仪器和方法。坚决淘汰不符合标准的钻探、取样和测试的机具、仪器和方法。 (2) 积极应用地球物理探测与测试技术。结合工程特点,改进传统物探方法,开发工程急需的、效果显著的智能型探测仪器,完善以地下目的物探测为目标的物探技术。 (3) 在获取适用而可靠资料的基础上,加强岩土工程的分析评价,做好岩土工程的检验与监测,既要认识自然,还应积极参与改造自然,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与地下开挖工程、各种岩土工程治理等。 (4) 继续开展特殊地质条件和特殊性岩土的研究,总结地区性经验,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推广适用于本地区的勘察测试技术、分析评价经验和岩土工程治理方法。 (5) 注重岩土工程中地下水的勘测、分析和控制,包括水参数的测试、水的压力和腐蚀、水的运动和渗透破坏、工程活动对水环境的影响、排水和节水技术等,加强地下水动态的观测。 (6) 重视岩土工程环境问题,包括自然环境及由人类活动引发的灾害环境、如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下采空、地面沉降、地裂缝、沼泽化、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土地污染、废料处理以及打桩、开挖、降水对邻近工程的影响等,提出相应的保护岩土工程环境的对策。 (7) 提高计算机的应用水平,重点开发岩土性质数据采集与处理、岩上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和建立岩土工程数据库。加强软件的测评与管理,避免重复,开发高水平的商品化软件,提高岩土工程分析评价的质量、速度和水平。城市岩土工程数据库应向社会开放,资源共享。 (8) 根据地学特点,开展非线性理论、不确定性理论、非饱和土理论、岩土结构模型等领域的研究,加强岩土工程环境的预测与治理、地下空间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提高岩土工程的理论水平,拓宽岩土工程服务范围。 3. 水文地质与水环境工程专业 (1) 发展水文地质勘察理论,加强地下水与地表水、土壤水和大气降水之间转化研究,开发钻探、物探、成井、洗井和测试的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水文地质勘察精度和地下水资源质与量的评价水平。 (2) 开发地下水探、采、灌集成技术,将水文地质勘察与地下水开采和人工回灌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降低地下水开发成本,提高含水层的调蓄能力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与综合效益。 (3) 开发地下水监测、预测和控制一体化技术和装置,建立水资源和水环境监测系统、信息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加强地下水规划、保护和管理,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4) 完善地下水环境评价及预测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提高水环境控制和综合治理(如地下水污染的防治、由地下水超量开采引起的地裂缝、地面沉降和地表塌陷控制等)的能力与水平。 (5)发展水资源、水环境监测和水文地质参数测试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研制相应的仪表和装置,提高监测速度、精度、频率和效率,扩大信息量。 三、主要措施 1. 编制勘察行业2010年各专业的产业发展和技术发展规划,制定配套的分阶段实施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对规划进行必要的修改与补充。 2. 加强法制,规范勘察市场,使勘察市场公平、有序地健康发展。坚持质量竟争、水平竞争,促进勘察单位科技投人,坚决取缔无证勘察。 3. 严格执行勘察单位的资质认证。资质等级应主要依据科技人员的水平和能力,成果的质量以及仪器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完好性确定。不宜注重规模,不鼓励大而全。应定期复查单位资格,对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应分别情况予以降级、淘汰或令其改变业务方向。 4. 在主管部门指导下,通过改企建制,推动勘察行业逐步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知识密集型产业,探索组建既能与国际接轨、又具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企业。 5. 按照优化专业结构的要求,多途径、多层次地培养专业人才。开展各类人才的预测和论证,注重层次梯队和专业配套,加速建立注册工程师制度,使技术岗位上的人员素质逐步接近发达国家同类人员的水平。 6. 建立配套的勘察技术研究体系。着重开展新技术和新方法以及具有地区特点、工程特点的实用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研究。要加强勘察企业与专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合理分工,联合攻关。在大力推广新技术的同时要保护知识产权,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7. 推行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标准认证,加速实施工程监理制度,严把成果审查关。 8. 修订和完善勘察标准、规范、规程。针对管理中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制定有关科技管理和市场管理的法规。按照与国际标准靠拢的原则,制定、修订各专业标准、规范、规程,实现建筑勘察标准的系列配套。 9. 制定促进勘察技术进步的经济政策。改变现行仅按实物工作量计费的单一收费办法,提高取费标准。对于在勘察工作中因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而节省工程投资的勘察企事业单位,应享受税收优惠和节约提成的奖励政策。